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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第二人民法院最新招聘公告

来源: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时间:2023-04-01 作者: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浏览量: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能力;

5.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法学专业优先;

6.往届生须已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9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7.本科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有相关从业经验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以上年龄均计算至202346日;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录: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纪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二、报考流程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46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形式;

3.报名材料:

1)请报名者填写《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以本人姓名命名),附上彩色电子证件照,手写签名,同时提供PDF版和WORD版;

2)身份证(正反面)PDF扫描件;

3)毕业证、学位证PDF扫描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就业推荐表》PDF扫描件);

4)学历认证、学位认证报告PDF扫描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录用后提交)。

上述材料以压缩包形式(请以本人姓名命名)于202346日前发送至报名邮箱dg2fyzgk@sina.com,逾期不予受理。

我院接收报名材料后将进行初步审核,另行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通过审核的报名人员参加考试。

三、考试及录用程序

1.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2.体检及录用。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体检对象后,按要求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对象,办理相关录用手续(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办理录用手续)。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四、其他事项

1.用工形式:本次招录人员均采用劳务派遣方式用工,工资待遇参照我院劳动合同制辅助人员工资标准;

2.在招录工作中对报名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经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录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3.报名人员所留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本人承担;

4.联系电话:0769-89889225(杨小姐);

5.本次报考由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报名登记表

微信图片_20230401091909.png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2023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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