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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龙公安分局公开招聘机动队辅警公告

来源:石龙公安 时间:2023-06-25 作者:东莞市公安局石龙分局 浏览量:

一、岗位人数 

  巡警大队机动队辅警6名。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男性,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含)以下;

  (三)退役军人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其他报名人员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户籍不限;

  (四)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纹身和明显疤痕及缺陷,身高175cm以上,裸眼视力4.8以上,无色盲和夜盲症;

  (五)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作风正派,纪律性强;

  (六)能适应军事化管理,应具备高强度训练的身体素质和24小时轮班、夜班、出差执勤工作的条件;

  (七)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参加任何非法组织;

  (八)无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九)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中共党员、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十)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熟悉电脑办公软件或摩托车驾驶证者。

三、报名要求

符合条件人员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白底正面免冠彩色大一寸照片3张。

四、薪酬福利待遇

(一)机动队辅警薪酬经费10.8万元/年(含五险一金、公用经费和服装费等费用);
(二)购买个人意外保险;
(三)定期组织健康体检。

五、资格审查、面试和笔试

东莞市公安局石龙分局政工监督室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组织面试和笔试,凡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的,取消录取资格。

六、心理素质测验和体能测评

测试内容:对应聘人员进行心理测试和体能3000米长跑、4×10米往返跑及三个“1分钟”(俯卧撑、仰卧起坐、深蹲)测试。

七、政审考核

参照人民警察政审标准执行,有违法犯罪记录,被公安机关解聘、开除、辞退的和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被吊销律师、公正员执业证书的;被开除公职、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的人员不得录用。

八、体检

所有程序合格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九、公示

择优提出拟录用队员名单,并通过公安机关门户网站或公众号等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录用和签订劳动合同

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需服从工作安排和管理,违反相关工作纪律、规定不能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

十一、报名方式和截止日期

报考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完成报名,报名日期至2023年6月30日止。


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00、14:30-17:30

地址:东莞市石龙镇京瓷路2号(东莞市公安局石龙分局政工监督室)

电话:0769-86119080或86119081


本公告内容由东莞市公安局石龙分局政工监督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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