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莞城街道社会治安防控水平,更好地维护辖区的政治治安稳定,莞城公安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辅警,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莞城公安分局辅警13名(其中交通协管岗4人)。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3)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警校毕业及退伍军人放宽至全日制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且在2025年1月31日前已经取得相关学历证书;(4)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90年1月至2007年1月期间出生);(6)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服从指挥,作风正派,能接受纪律部队要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团队合作意识强;(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服从管理,能接受常态化体能训练、24小时值班备勤、夜班轮班、出差执勤、岗位调配等安排;(10)中共党员、退伍军人、具有摩托车驾驶证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等涉及“黄赌毒”违法行为受到处罚的;(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考者需在规定的时间内(2025年1月13日至 17日)按要求携带相关资料到莞城公安分局(莞城街道高第街3号)进行报名,逾期不候。(4)学历证书以及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其中高中或中专的学历,另提供由当地教育局出具的学历证明);(9)如有其他报名材料请一并提交,包括:《退伍证》、中共党员证明材料、驾驶证。以上材料(除第(1)、第(5)项)在正式报名时需提供复印件各1份,原件检查后归还本人。
时间:工作日(9:00-11:30;14:30-17:30)
根据招聘条件,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报考者如提交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报考者应保持通讯通畅,如招考单位联系不上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
采用体能测试、笔试、面试、心理素质测验的方式进行,成绩均采用百分制,且均设定60分合格分数线。
(1)时间地点待定,另行通知。考生携带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2)体能测评的项目: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引体向上、立定跳远。根据考生体能测评和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的1:3的比例进入面试。如面试人员比例达不到1:3,按实际入围面试人数进入面试。心理素质测验(包括人格测验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等,主要测试:情绪稳定性、工作责任感、工作价值认同和紧急应变能力等),心理素质测验成绩将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依据。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评成绩×3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如出现考试总成绩同分的,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
分局对考试入围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政审考察;考察合格者参加体检,参照公安机关公开招录人民警察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平安莞城微信公众号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如无异议,按规定与聘用人员办理签订劳动合同。
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正式聘用为莞城公安分局辅警,试用期满后薪酬待遇为年包干经费不少于11.58万元/人(含工资、五险一金、公用经费等)。
附件:《东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

注: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东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