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语文、数学、英语、体育、美术、音乐、信息技术、心理健康、科学等各学科优秀教师。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第一学历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教师资格证,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和技能条件;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3.师范类院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教育教学能力突出的骨干教师、市级以上优秀教师。
4.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记录。
工资待遇优厚,按要求购买“五险一金”。如需了解具体的工资收入及相关待遇情况,应聘者可在接到我校参加招聘考核的通知后,于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致电梁老师等工作人员进行咨询,电话:0769-22659823。
其它福利:学校不定期组织老师学习培训;有法定假期及享有国家规定的产假、病假待遇;有不定期体检安排;在职教师及其家属都可享受东华公司旗下东华医院(三甲医院)优质的医疗服务。
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可扫以下二维码填表递交材料或直接递交应聘材料到学校电子邮箱。我校将根据实际情况通知符合要求的应聘者到校参加考核。

1.学校将根据各学科的教学特点,通过笔试、专业考核(含特长)、课堂教学考核、案例分析、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考核。具体以实际安排为准。
2.符合以下条件的,学校将视作“高层次优秀师资人才”引进,考核方式为进行一节40分钟的课堂教学。
(1)有在一定规模的学校中担任中层以上干部的履历,并曾获县(镇)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教育、人社等行政部门颁发的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
(2)获县(镇)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等称号,或是名师、名班主任工作室成员并有独立参与课题研究能力和成果。
(3)在县(镇)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以及教育学会专业委员会举办的各种教学比赛、技能专项比赛中获个人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4)曾代表县(镇)级及以上单位参加教育系统的专业培训,并取得优秀成绩。
符合以上条件的应聘者,可以在递交的应聘材料中作特别说明。
应聘者所填写的材料必须属实,如造假须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收到的所有应聘材料学校将妥善保管,恕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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莞长路东城段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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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员
梁老师、肖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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