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溪公安分局招聘辅警公告
根据《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巡逻接处警(8人) 岗位职责:协助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开展路面巡逻和接处警等工作。 招聘条件:男性;身高168厘米及以上;同等条件下,具有准驾E型车驾驶证的优先招聘。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 (四)勤务辅警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文职辅警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应当获得岗位需要的专业资质或者专业技能,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证书、技能证书; (五)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服从管理,能接受常态化体能训练、24小时值班备勤、夜班轮班、离莞出差、一线执勤、岗位调配等安排;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辅警: (一)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二)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三)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四)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五)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等涉及“黄赌毒”违法行为受到处罚的; (六)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七)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八)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九)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十)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十一)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预报名(即日起至2025年6月2日) 报考人员扫描下载填写《清溪公安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备案表》,以“姓名+联系电话+应聘岗位”命名,并将学历材料一并发送至qingxigongan@163.com邮箱进行网上预报名。招聘小组进行初步审核,初审通过后将以短信或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参加现场复核。如因未提供相关资料或附件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视为放弃报名。 网上预报名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收到短信或电话通知后携带以下材料到清溪公安分局(东莞市清溪镇清凤路99号)参加现场资格复核: 1.近期一寸白底彩色免冠正面照片2张; 2.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同页); 3.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的原件及复印件,直系亲属户籍资料(如户口本或户籍证明的复印件、扫描件或电子照片等,需包含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姓名及身份证号,已故人员亦需提供姓名及身份证号); 4.最高全日制学历及最高在职学历的毕业证、学历验证报告、学位证、学位验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需打印在线验证报告、电子注册备案表,高中、中专学历由属地教育或人社部门出具学历证明,证明需留下出具方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5.退伍士兵需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 6.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 7. 个人信用(征信)报告; 8. 社保缴费记录(无需事先打印,现场上网查询导出); 9. 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10.现场填写《东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 11.现场填写《应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承诺书》; 12.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可登录“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申请出具,户籍地不在广东的,可到户籍地公安部门开具); 13.现场查询出入境记录(可登录“移民局12367”微信小程序查询)。 以上资料第2至第6项需提供复印件各1份,原件检查后归还本人,收取复印件;第1项、第7至13项收取原件。 未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复核、资格复核结果不通过或未签订《应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承诺书》的,不予发放准考证。通过复核的,现场领取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三)考试测评 采用“笔试+面试+心理素质测验+体能测评”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和面试的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心理素质测验和体能测评结果须达标。考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体检人选。 (四)考察、体检和公示 考察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标准执行,具体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考察和体检合格者将在“平安清溪”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五、有关情况说明 (一)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二)公安民警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除另有规定的以外,原则上不得被招聘到该民警、职工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辅警岗位工作。报考人员存在前述回避关系的,须接受本单位工作岗位调剂安排;不服从调剂或隐瞒前述回避关系的,取消录用资格,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 (三)报考人员应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东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隐瞒、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 (四)用人单位秉承“人岗适配”的用人原则,后续可能对辅警的岗位和工作内容进行调整,岗位绩效奖将随着岗位变动相应调整,应聘辅警应当知悉并服从调整。 东莞市公安局清溪分局 202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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