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相关要求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般勤务类(男性1名,女性2名)(岗位代码20250801)
1、男性身高在1.68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58米以上;
2、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3、18至35周岁(即1990年8月20日至2007年8月20日期间出生)
一般文职类(男性1名)(岗位代码20250802)
1、男性身高在1.68米以上;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18至35周岁(即1990年8月20日至2007年8月20日期间出生)
铁骑(男性2名)(岗位代码20250803)
1、男性身高在1.75米以上;
2、双眼裸眼视力4.8以上;
3、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4、18至27周岁(即1998年8月20日至2007年8月20日期间出生);
5、有准驾 E 型车驾驶证;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辅警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勤务类辅警应当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文职类辅警应当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应当获得岗位需要的专业资质或者专业技能,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证书、技能证书;
4、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服从管理,能接受常态化体能训练、紧急召回、24小时值班备勤、夜班轮班、离莞出差、一线执勤、岗位调配等安排;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辅警: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等涉及“黄赌毒”违法行为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党籍、公职、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薪酬待遇
按照东莞市公安局塘厦分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审核
报考人员本人于2025年8月20日至8月21日8:30-12:00、14:30-17:30携带以下资料到东莞市公安局塘厦分局巡警大队突击队(塘厦镇辅警大队)(地址:东莞市塘厦镇塘厦大道南213号)参加现场资格审核:
1、近期一寸白底彩色免冠正面照片4张(照片背面铅笔写上名字);
2、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和复印件2份;
3、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复印在同一A4纸);直系亲属信息情况(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的复印件等户籍资料,姓名、称谓、政治面貌、身份证号码、学习/工作单位及职务等信息,方便填写报名表。亲属成员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亲生兄弟姐妹、配偶、配偶父母、子女);
4、最高全日制学历及最高在职学历的毕业证、学历验证报告、学位证、学位验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大专以上学历学位需打印在线验证报告、电子注册备案表,初中、高中、中专学历以“学校出具证明+教育部门盖章加意见”的方式提交学历证明,证明需留下出具方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5、退伍士兵需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
6、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
7、个人信用(征信)报告(手机银行APP内申请下载);
8、近1年内的社保缴费记录(电子社保卡小程序查询下载或粤省事-社保下载查询,现场查询印证);
9、出入境记录(登录“移民局12367”微信小程序查询下载,现场查询印证);
10、无违法犯罪证明(可登录“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申请出具,户籍地不在广东的,可到户籍地公安部门开具);
11、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12、现场填写(或扫码下载正反面打印)《东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
13、现场填写《应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承诺书》。
以上资料第3至第6项需提供复印件各1份,原件检查后归还本人;第1、第7至13项收取原件。
未按要求提交资料或未签订《应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承诺书》的,视为放弃报名。

(二)审查
按规定对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查。
(三)考试测评
采用“笔试+面试+体能测评”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和面试的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心理素质测验和体能测评结果须达标。
1、笔试
(1)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及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
(2)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警务基础知识等。
(3)考生携带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在“塘厦公安”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2、面试及体能测评
(1)面试及体能测评对象: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及体测对象。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及体测对象。如面试及体测人员达不到面试比例,按实际入围面试及体测人数进入面试及体测。
(2)面试及体测时间:具体时间及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
(3)考生携带身份证参加面试及体测。面试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临场应变和综合分析等能力。体能测评根据《广东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对报考辅警人员进行考核。(考核项目:10米×4往返跑、男性1000米跑或女性800米跑、纵跳摸高三个项目)。
体能考核标准如下:

考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考察、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如果笔试成绩仍相同,按照面试主考官分数高低确定名次),在“塘厦公安”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四)考察、体检、心理素质测评和公示
考察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标准执行,具体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体检需自费)。心理素质测评通过计算机操作答题或笔试等方式进行(需自费),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作为考生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因考生政审考察、体检、心理素质测评不合格或者招聘后未按时报到,造成招聘计划未完成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体检、心理素质测评人选。考察、体检、心理素质测评合格者将在“塘厦公安”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五、有关情况说明
(一)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二)公安民警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除另有规定的以外,原则上不得被招聘到该民警、职工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辅警岗位工作。报考人员存在前述回避关系的,须接受本单位工作岗位调剂安排;不服从调剂或隐瞒前述回避关系的,取消录用资格,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
(三)报考人员应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东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隐瞒、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
(四)用人单位秉承“人岗适配”的用人原则,后续可能对辅警的岗位和工作内容进行调整,岗位绩效奖将随着岗位变动相应调整,应聘辅警应当知悉并服从调整。
(五)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等,可登录塘厦公安微信公众号查询。
咨询电话:0769-87885566(受理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本公告其他事项解释权归东莞市公安局塘厦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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