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镇社会治安防控水平,更好地为警务人员提供后勤保障,企石公安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
厨房工作人员1名
清洁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初中以上学历,48周岁以下;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等不良形象;
(4)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服从指挥,作风正派,能接受纪律部队要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团队合作意识强;
(5)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参加任何非法组织;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等涉及“黄赌毒”违法行为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党籍、公职、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后勤工作的。
3、报名方法: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考者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携带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逾期不候。
报名提交的资料:
(1)现场填写《企石公安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用黑色钢笔填写;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复印件1份(注明农业户或非农业户);
(4)全日制最高学历证书和在职教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高中及中专由人社局出具;大专及以上由教育部出具);
(6)个人征信报告1份;
(7)广东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1份;
(8)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及一份电子版(同版);
(9)如取得学位或职业资格的,需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10)健康证1份。
以上材料查验原件后归还本人,复印件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4、报名时间:
2025年11月11日至11月20日(8:30--12:00、14:30--17:30)。
5、报名地点:
报考人员本人于2025年11月11日至11月20日8:30-12:00和14:30-17:30携带报名所需资料到东莞市企石镇振兴路1号参加现场报名。(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报考者如提交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报考者应保持通讯通畅,如招考单位联系不上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 (三)考试 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参照职工入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需自费】。 (五)考察 考察按有关规定进行。 (六)确定拟聘人员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平安企石微信公众号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束如无异议,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薪酬待遇 按照东莞市公安局企石分局工勤人员薪酬待遇有关规定执行。 四、有关问题说明 (一)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二)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东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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