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东莞市中小学校领导人员选拔聘任暂行管理办法》(东教人〔2019〕3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强我镇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完善学校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经镇委研究决定,我镇面向市内外公开选聘3名公办中小学副校长。
一、选聘职位、待遇和管理
我镇公办中小学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由财政核拨,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本次计划选聘公办中学副校长1名,公办小学副校长2名。
公开选聘的公办中小学副校长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履行所担任职务的职责,享受相应的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由镇统筹安排。
二、选拔范围与资格条件
(一)范围(符合任一点即可)
1.东莞市公办中小学现任中层及以上干部;
2.东莞市各镇街(园区)教育管理部门有3年以上任职经历人员;
3.东莞市公办中小学现任学校年级/科组长且有3年以上任职经历人员;
4.东莞市内、市外公办中小学现任学校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校长(副校长),地级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所属教研机构教研员,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所属教研机构现任主任(副主任);
5.东莞市内、市外市级及以上名书记(名校长)、名班主任、名教师工作室主持人,以及获得市级以上中小学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大赛或市级以上中小学班主任专业能力大赛一等奖及以上的教师,以及其他特别优秀的教师。
(二)资格条件(年龄计算截至公布日期为止)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五年及以上;
3.具有相应或以上层级的教师资格和已担任中小学中级教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市外人员需已担任中小学高级教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同时符合我市人才引进相关条件;
4.年龄一般要求45周岁以下。已担任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或被评为省特级教师,或入选中小学“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省级及以上培养项目的人员,或入选市基础教育领军人才培养对象、市教育家型校长和教师培养对象,或入选市级及以上名书记(名校长)、名班主任、名教师工作室主持人,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6.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按相关规定不能作为组织考察对象的,不受理报名。
三、选聘程序
由中堂镇成立选聘工作小组并组建专家团队,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组织考察、公示等环节,择优确定校级领导后备人选。面试采用百分制,各环节需达80分。考察不达标者按成绩依次递补。
四、聘任方式及待遇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任,聘期按市规定执行。本次公开选聘不属于东莞市事业编制教师公开招聘或人才引进。非东莞市在职在编教师选聘入围后,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通过东莞市事业编制教师公开招聘或人才引进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招考入编手续,方可正式聘任。具体人才引进条件及程序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政策为准。选聘结束后,由镇教育系统党委研究决定具体分配去向。
五、报名时间、方式、联系电话
(一)报名时间:公告发布即日起至2026年4月18日24:00;
(二)报名方式:本次选聘采用网上报名;
(三)资料发送至邮箱:99698375@qq.com ;
(四)咨询电话:0769-82655221;
(五)联系人:李老师。
六、报名资料
报名分小学组、初中组。报名人员经所在单位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在报名期间内将以下材料按序号依次放同一文件夹内,压缩后以“**组+姓名+联系电话”命名发至相关邮箱。
1.中堂镇选拔公办中小学副校长储备人选报名表(加盖公章PDF版);
2.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4.教师资格证扫描件;
5.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扫描件;
6.岗位所要求的职称证书扫描件;
7.荣誉证书扫描件;
8.获奖证书扫描件;
9.现职务任职证明(或任命文件)扫描件;
10.近3年社保缴交记录。
本方公告未尽事宜由教育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