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详情
因公证业务发展需要,东莞市东莞公证处现公开招聘合同制辅助人员2名,工作地点为东莞公证处(服从调配)。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学历要求:持有全日制法律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具备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
(三)年龄限制:应聘者年龄应不超过38周岁,即出生日期须在1987年4月14日及以后;
(四)综合素质:具备优良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无任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状况良好,能够胜任岗位职责的要求;
(五)职业态度与能力:热爱公证事业,具有良好的学习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团队协作能力;
(六)其他:具有调解经验者优先。
二、不予招聘情形存在以下情况之一者,将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适合在公证处工作的情形。
三、应聘方式
有意应聘人员请于2026年4月22日前,按照附件中的个人简历模版规范填写后,将个人简历发送至东莞市东莞公证处电子邮箱:dgsgzc@163.com,邮件主题应注明“本人姓名+应聘岗位+资料”字样(谢绝现场或邮递方式投送纸质简历资料),我处将择优另行通知面试,工资待遇面议。
四、招聘流程
我处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资料进行初步审核、筛选,初审合格者将列入面试名单并通知本人,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经面试后,我处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达到合格线的前2名应聘者为拟录取人员,并对拟录取人员进行考察,试用期为2个月。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769-23661756
附件:个人简历模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