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积极响应《东莞市中小学“阳光心育”行动计划》的相关要求,完善心理健康服务体系,提升心理辅导的专业化水平,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心理社工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岗位名称:心理社工
招聘人数:1名
二、岗位职责:
·协助心理教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如心理健康讲座、工作坊等;
·为学生提供个别咨询、团体辅导等心理支持服务;
·参与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及时识别并处理学生的心理危机事件;
·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提高学生对心理健康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协助心理教师进行心理健康调研和数据收集工作。
三、任职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社会工作、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等相关专业优先;
·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初级)或以上职业水平证书;
·具备一定的心理辅导能力或德育工作经验,有学校社工服务经历者优先;
·沟通协调能力强,富有耐心和亲和力,能适应学校工作环境;
·社会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及以上或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者优先考虑。
四、应聘方式:
请将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心理社工+姓名”。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薪资待遇:
综合年薪七万
六、联系方式:
招聘邮箱:scnudggz@163.com
招聘电话:13650224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