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企石公安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厨工:
一、招聘岗位
厨工3名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厨工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报名方法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考者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携带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逾期不候。
报名提交的资料:
(1)自行双面打印1份《企石公安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1),用黑色钢笔填写;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复印件1份(注明农业户或非农业户);
(4)全日制最高学历证书和在职教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高中及中专由人社局出具;大专及以上由教育部出具);
(6)个人征信报告1份;
(7)广东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1份;
(8)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及一份电子版(同版);
(9)如取得学位或职业资格的,需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10)健康证1份。
以上材料查验原件后归还本人,复印件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4、报名时间:2025年5月14日至5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5、报名地点:
报考人员本人于2025年5月14日至5月30日8:30-12:00和14:30-17:30携带报名所需资料到东莞市企石镇振兴路1号参加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报考者如提交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报考者应保持通讯通畅,如招考单位联系不上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
(三)考试测评
采用“面试+烹饪测试”的方式进行。
(四)体检
体检参照职工入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需自费】。
(五)考察
考察按有关规定进行。
(六)确定拟聘人员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平安企石微信公众号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三、薪酬待遇
按照东莞市公安局企石分局厨工薪酬待遇有关规定执行。
四、有关问题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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